名称核名后不需要取消,因为您还没有注册。只是初步批准,并没有真正成为贵公司的名称。如果想在短时间内取消,建议将原登记的工商名称申请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投资者职能的公司和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股50股以上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其他公司。
不办理核名成功后需要取消吗
注册的公司有一个核名下来,也可以重新核名,属于企业名称的变更。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名称的申请不受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企业应当自核准变更名称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为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名称登记。
第三十条企业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经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将核准注销登记的情形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所以,如果创业者觉得麻烦,又不想取消,可以用同一法人重新注册公司。原核准的公司名称将在6个月内自动注销,无需进一步处理。
总之,在公司注册前,核准公司名称,如果没有,可以有两种办法办理,一种办法是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处理更名业务,另一种方式是不去管它,然后再申请批准新的公司名称,之前批准的名称将在6个月内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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