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程序:
青岛市司法局按照下列条件处理申请人的申请:
(一)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1次告知申请人需要改正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
拟提交办理材料目录:
在一个城市内划分成区的调运办公室
1. 执业机构变更申请表正本;
2. 原执业机构出具的营业证明、立案证明、财产交接证明、债权债务清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与新执业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最近的一张两英寸,蓝色,正面,没戴帽子,穿着长袍的照片
转学到本市到省内其他城市实习
1. “实习申请表”正本;
2. 执业组织变更申请表正本;
3.非本市居民的,提交1年以上暂住证复印件;
4. 人事档案转入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与新执业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山东省司法厅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 4 .资格证书或法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籍证明
8. 最近的一张两英寸,蓝色,正面,没戴帽子,穿着长袍的照片
提供的材料不包括你说的那些劳动手册和社保证明
扩展信息
基础:
1. 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2. 山东省司法厅执业许可证管理条例
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管理和产业发展若干问题(试行)》的通知
处理条件:
1. 在公司执业一年;
2. 劳动合同期满;
3.设立新办事处;
4. 原公司解散或注销(不限于一年);
5. 其他确需调动的情况。
证明人:青岛市司法局-移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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