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大本!“梅州蕉岭商会”核准核名!梅州商业界将增加新的队伍
近年来,地处粤赣三省交界地带的蕉岭,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抓住发展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教陵人远离家乡,努力工作。企业的发展与家乡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据不完全统计,在梅州各县区经营的胶陵商人有数千人。他们投资的行业范围广泛,包括电子、家具、建材、科技、媒体、房地产等。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许多香蕉希尔企业家充分意识到,与新形势下的发展,重要的是要建立“梅州市商会在马尼拉岭”统一在梅州各县在马尼拉脊由业务人员的每一个人,互相帮助,谋求共同发展,促进马尼拉岭与梅州各州和国际经贸交流合作,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因此,在众多蕉岭企业家和热心的地方流氓的热心倡导下,在蕉岭县政府领导的支持下,以“广东欧艺迪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为主要发起人,共同申请成立“梅州蕉岭商会”。
繁荣
习大本!2018年9月2日,
梅州市教陵商会的名称事先经梅州民政局正式批准。
根据筹备组的工作安排,9月2日晚,主办单位代表:广东盛亿迪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家居有限公司、梅州市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梅州市装饰有限公司、广东万华和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梅州通用实业有限公司、梅州美邦、梅州外交家具城实业有限公司、梅州市志骏巴山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梅州市千里马装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召开筹备工作会议。
筹备工作会议圆满成功,各企业达成共识:
1. 进一步明确商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完善顶层设计和工作机制,细化和完善筹备工作方案。
2. 分工合作,继续开展香蕉公民在梅企业的调研和外联访问,争取更多众多热情的企业家加入赞助商行列,进一步加强了总统与副总裁候选人之间的沟通。
3.确定筹备组结构、经费制度、例会制度、临时办公地点(位于梅江区强民路45号千思装饰公司)。
4. 寻找全职员工(2人,负责商会日常办公事务及公关工作)
5.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鼓励美人蕉企业加入商会,确定商会成立大会日期。
6. 其他事项。
梅州教陵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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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批准该申请
你问对人了,广州市黄浦区青年之家是一个专业的社会组织孵化器。
1. 确定要设置的组织类型。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包括上述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
2 .去民政局核实名称,确定社会组织类别。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协会,其名称后缀为×× association,另一个是非公民,其名称后缀为×× Center。前者可以收取会费,不需要纳税。第二种是公益企业,但有扶持政策。
3 .这两件事办完后,准备3万元会费,找50个会员,写章程,筹备大会成立,然后盖章,开户,一般3个月就可以完成。具体问题可以私下聊天咨询我,如下:一、建立注册
(1)社会组织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社会组织的设立应当符合法人条件。
1. 个人会员50家以上或单位会员30家以上(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和法人会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0人(基金会除外);
2、有标准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地址;
(四)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5. 有合法的资产和基金。全国社会组织活跃资金10万元以上,和当地cross-administrative社会组织有一个活跃的基金超过30000元(应该有一个基础注册资金超过100000元,一个活跃的基金超过200万元;只有民政部门的省级以上政府可以注册基础);
6.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能申请成立社会组织。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 申请准备:经有关业务单位同意,主办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该社会组织的有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该社会组织的全部筹建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2. 设立登记申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了准备和机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大会代表,采用其章程,任命一个执行机构,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做好准备工作的社会组织的登记申请和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符合社会组织设立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并报送下列备案材料:社会组织印章备案表、社会组织账户备案表、社会组织实体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筹建社会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 准备申请表;
2. 筹建及设立社会组织申请表(表一,第1号): 1201);
3.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批筹建文件;
4. 活动资金验资报告;
5、使用办公场所、期间及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
6. 社会团体领导备案表(表2 1205号);
7. 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印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类型起草);
8.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申请社会组织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 申请设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2.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表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号:: 1203);
3.社会团体法人代表登记表(表4,第1号): 1204);
4. 会员大会或会员大会通过的组织章程;
5. 《社会组织章程批准表》(表5,第1号): 1215);
社会组织单位登记表(表6,1207号);
7. 公司会员及个人会员名单(包括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五)登记机关在什么情况下不予批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批准:
1、适用过程中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即违反了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违背了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社会公德的;利用社会组织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牟取暴利,扰乱正常经济秩序的。
2. 如果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经存在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目的和业务范围的“相同社会团体”或“相似社会团体”,则必然会造成业务重叠、过度、过度,甚至产生不良的国际影响。
3.申请筹建的社会组织的发起人、负责人正在或者已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并被给予复权的人可以成为一个社会群体的个人成员,并享有结社的权利。
4. 申请筹建的社会组织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用虚假的材料、证件欺骗登记管理机关。
5.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社会组织申请筹建停止要求。
(6)社会组织名称的确定应遵循哪些规定?
社会团体的标准名称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与之相抵触的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封建迷信、不健康的习俗和不符合实际国情的内容。具体来说,在确定一个社会群体的名称时,必须考虑以下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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