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网根据市场监督局黑龙江省8月5日,进一步优化商业环境,方便群众,以更好地应对市场监管的行政许可登记事项,几天前,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机构特别发行的文件,将部分行政许可登记机关下到区市场监管机关。
一是下放审批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省、地委辖区内决定由辖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其他所有向下到企业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监督,有效减少分权,方便群众,造福企业。
第二,明确实施步骤。首先,下放企业名称核准权限,按照“谁登记,谁核名称”的原则,依法将标题为“大兴安岭”的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权限下放到县(市)区登记主管机关,提高姓名登记效率。二是要在7月20日前清理出被转企业名单,并在7月31日前完成被转企业档案电子扫描、各单位登记审批权限调整等配套工作。自8月1日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调整赋予的登记监管权限履行职责。
第三,做好工作对接。为确保登记核准权“放好、接好、管好”,对登记核准事项下放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基层登记员轮流到各区域局窗口学习两周,在媒体和登记窗口发布登记权限下放公告。下一步是调度关键人员的审批业务基层提供现场指导,确保企业注册的质量和效率,这样企业可以充分享受改革的红利政策的“委托权力,授权权力,授权权力,授权权力,和提供服务”。
第四,实行“一照”。登记主管部门撤下后,根据行政许可“咬”办理的要求,市场监管机构将承接项目的“证按七”办理许可全部送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服务窗口,切实做到行政许可“查目录或到窗口、网站、记录数据”,最方便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创业,推动“服务不要求人”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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