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 获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准备其他登记文件。业务范围涉及预先审批的,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 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
5. 按《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2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包括:
1. 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 全体创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登记申请书》;
(二)由全体创始人签名盖章的成立大会记录;
(三)由全体创始人签署、盖章的公司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的办公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身份证明;
(六)由全体出资人签字盖章的出资单;
(七)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成员名单;
(八)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居住证;
(十)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扩展信息
设置程序
1. 发射准备工作
2. 二合作社章程之拟订
3.推荐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 召开创始人大会
5. 建立工作机制
6、注册、登记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提交下列文件:
1,记录申请表;
2. 全体创始人签名盖章的成立大会纪要;
3.由全体创始人签署、盖章的公司章程;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的办公证件和身份证明;
5. 出资人签字盖章的出资单;
6. 住所使用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为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发给营业执照。
参考百度百科全书-农民合作社
在核名中建立专业合作名称
个体经营者的商业登记应遵循以下规则:
1、个体工商户不能命名:在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经营时,大多数摊位编号要相互区分,而且没有具体的名称。一个个体工商户只允许使用名称,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即可使用。牌匾可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登记主管机关也可以委托上一级工商机构办理登记。
2. 经营者的名称可以作为字号,但不得使用“中国”等汉字: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应当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组成。经营者的名称可以作为一个个体工商户的店铺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名称应当反映其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或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厂”、“店”、“馆”、“部”、“线”、“中心”等,但“企业”、不得使用“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不得有下列内容和文字:外国(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风俗习惯,不尊重民族、宗教风俗习惯,或者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误解的。政党、政党、政府、军事机关名称、人民团体、人民团体名称及其缩略语、军事名称;“中国”、“中华”、“民族”、“民族”、“国际”。
3.先到先得,叫别人的名字处罚:两个以上申请人对同一工商名称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的,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予以核准。因此,在同一地区登记机关管辖下,个体工商户在申请的名称中,如果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相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将不予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个体工商户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享有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的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经营的资产和合法利润归个体工商户所有。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开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帮工或徒弟。它还有权使用自己的名字和雕刻印章。
个体工商户与个体独资企业的区别:
1.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营业名称;个体工商企业不得有字号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进行流动经营。也就是说,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个体工商户则不需要。
2. 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必须是同一个人,即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个人独资经营者可以委托或委托他人管理自己的事务,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经营者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委托他人担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但应当对分支机构承担责任。根据规定,个人企业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看出,个体独资企业的总规模普遍大于个体工商户。
4. 在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中,个人独资是其他组织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的一种形式。而个体工商户能否做到作为其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它一直是国内专家关注的焦点。更常见的情况是,个体企业以公民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此外,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其他活动的能力也不同。
5.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要求也有所不同。事实上,这也是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需要建立会计制度,争论较多。从实际情况来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果税务机关不要求,也不能进行会计核算。
扩展信息
开办个体工商户
1. 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表》,准备有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开办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明。
2、提交《名称(变更)预审批申请》,等待名称审批结果。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应当由行政区划、店名、行业和组织形式组成。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应当反映其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或者特点。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申请书》;详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企业登记预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个体工商户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开门登记申请书(包括《个体工商户开门登记申请书》、《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管理场所说明表》等表格,中国公民在港澳永久性居民中设立个体工商户,应填写个体工商户门(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移民办公室办理个人工商户口,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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