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说法,认定驰名商标要提交这五个材料!
(一)证明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的相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期限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
(三)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理范围、宣传媒体类型、广告金额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
但是,凡是能够证明该驰名商标的事实和材料,都可以在评定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也就是说,证据的范围远远超过了上述五种。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