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虽然是总公司设立的,但实际上分公司也有完整独立的公司体系。和普通公司一样,分公司的设立需要注册。那么,分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分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让边肖告诉你。
分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分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务院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经批准的,或者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国务院,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申请批准后,我们将开始办理相关手续。流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进行名称核验。
2、核名后,凭工商局出具的核名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加盖总行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提交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应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
6.总行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应当包括分行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并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及相关预核准手续直至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文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6.凭营业执照和公司成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7.凭营业执照和公司成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凭营业执照、代码证和公司成立通知书办理基本账户,先填写基本账户申请表。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正式开户。
11.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凭有关证件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办理。
引用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7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8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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