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工商局的网上申请填办,通过后下载打印,再去当地工商局服务厅填发。(不支持网上办理,个人到工商局办理)
企业核名申请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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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程序规则》明确规定了办理公证所需的程序和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程序。所需的程序。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于公证公证办公室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他的经纪人;(2)应用物质的公证,公证的目的;(3)公证是乐器的名称(四)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名称、副本以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五)申请日期;(六)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一)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权限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件;(四)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公证的程序。第三十五条,如果检查后,公证的公证办公室认为此事要求符合规定的公证法律,这些规则和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文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公证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验收。因不可抗力需要补充证明材料或者核实有关情况的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计算时间,,当事人应当立即通知。(1)当事人有资格参与行为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的意图是真实的;(3)内容和形式的行为是合法的,不违反社会道德;(4)公证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不同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有特殊要求的,(一)事实或者文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二)事实或者文件真实、正确;(三)事实或者文件的内容、形式合法,不违反社会公德;(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不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件公证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八条单证的签字、盖章、日期应当准确、真实地经过公证;单证复印件、复印件等文字的公证应当与原件一致。(二)债权债务人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毫无疑问的内容支付债权;(3)债权文档包含一个保证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债务人不履行或执行其义务不当;(4)公证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十条符合《公证法》规定条件的公证事项,本办法和有关的公证员办理办法,应当由负责公证员出具的公证证书,连同证明文件,报公证处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当事人提供的文件和核实情况的材料,公证审查意见。但按规定不需要批准的公证事项除外。公证机构负责人或者指定负责审批的公证员对自己办理的公证事项不得审批。第四十一条审批公证事项和颁发公证书,应当查验下列事项:(一)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其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合法;(二)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三)证明手续是否符合公证法的规定。(四)拟颁发的公证书的内容、表达方式和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应当报经公证机构集体讨论后审批。形成的讨论意见应当记录在案,并存档。第四十二条公证证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司法部。(1)公证证书的数量;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3)公证证词;(4)进行公证的签名(签名盖章)和密封的公证办公室;(5)日期的问题。有公证证明的文书,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有关认证规则对公证书的格式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三条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同时制作本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寄往香港、澳门、台湾的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公证书外发使用的,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附外文翻译件。第四十四条公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需要审批的公证事项,审批人的审批日期为公证书的签发日期;公证保函的签发日期为公证书的签发日期;现场监督公证需要现场宣读公证证言的,宣读日期为公证书的签发日期。第四十五条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根据需要可以制作几份副本。公证处保存公证书原件(核准件、出具件)和一份原件备案。第四十六条公证书签发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公证机构转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领取公证书在收据上签字。第四十七条公证书需要进行领事认证的,公证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经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设计资格不再接受年检
施工企业重新申请资质证书的材料和程序:2、在全国建筑行业报或省级综合报上刊登遗失无效申报;(四)遗失的说明或有效证明;(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准申请表。
可根据企业自身申请相应资质等级的规模条件,条件包括企业信用、公司及法人证书、人员、业绩等,需要建筑种类不同行业的条件也不同。资格证书的年检是根据行业,分1年、3年、4年、5年等,年检一般是审核业绩和人员资格。
1.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 .公司章程复印件(需股东签字或盖章);3 .法定代表人办公档案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经理、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经营人持有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标准要求);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工作单位名称与资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以原注册(或工作)单位名称为准)(二)企业工程、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标准对专业人员、熟练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提供反映专业的职称证书或者岗位证书、身份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和证明材料;10、代表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记录表)或质量检验资料不能反映水平、跨度、高度、造价等技术指标的,应提供图纸、照片和工程结算单;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11.建筑施工企业法人基本情况、生产状况、财务状况及材料消耗情况);12、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质标准对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出具设备采购或租赁合同、发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下材料,还应提交申请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分立、合并后的企业:(1)描述的部门或企业合并;(2)审批文件或董事会的决议,分裂或合并;(3)财务报表(二)原企业分立、合并前近三年的统计报表;(六)企业分立、合并,原企业仍保持其资格的,应当在分立、合并后与原企业同时申报。
你是哪个省的?一般省建设厅的网站上就有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公司章程;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的办公档案及有关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五)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注册执业证书;(六)职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件、身份证明和养老保险证明;(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有职称证书、企业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养老保险证明;(八)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企业设施、厂房的相应证明;(九)与安全生产条件有关的材料(一)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二)、(四)、(五)项(6)、(8)(三)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应在南京荣智臻取得,具有高效率和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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