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适用于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市性名称预登记服务。
服务对象:个人
二、国家法律基础
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登记,监督管理其名称的使用,保护其姓名权。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受法律保护。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10-25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三)严格民政部门登记审查。民政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党建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对跨领域、跨行业、业务涉及面广、难以界定的社会组织,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加强名称审核和业务范围核准,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三,省级法律基础
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2004-07-01第六条民政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第十一条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登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发起人进行名称预先登记,并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6个月内未核准注册的,名称无效。
第四,市政法律依据
五、县条例
不及物动词主管部门名称
民政局
七、实施处或牵头处(科)室名称
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八。验收条件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线(业)或经营领域、组织形式。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冠以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前不能单独冠以市辖区的名称或地名,而应与其所在市的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一起使用。(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名称作为字号,但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含县)作为字号。(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根据业务,按照国家业务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中标明业务或者业务特点。(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中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清晰易懂,一般指学校、学院、园区、医院、中心、研究所、学院、图书馆、车站、俱乐部、公寓等。不要用“总计”这个词。(六)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使用汉字,语,民族自治地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也可以使用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物质形态
必要性和描述
评论
信
原校外营利性学科培训机构股东会同意转让的会议决议(需注明发起人)
电子
不必要的
X.接受申请
地址: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11、B12综合窗口(台州市广达嘉苑,发展大道692号3号楼)(从号码台取号);
XI。公告程序说明
环
处理时间限制
搬运人员
审查标准
处理结果
先行试验
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登记管理机关网上预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退回申请人修改补充的材料;预审材料齐全无问题,受理申请。
受理案件
0个工作日
接受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251号令)、《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shuminghao 123 @ https://www.zhucesz.com/的通知(民发〔1999〕129号)规定对业务主管单位预审后同意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申请事项不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颁发的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全部材料;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核准
0个工作日
批准者
根据《受理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办政发〔2016〕46号)、《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民发〔1999〕129号)的有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作出准予名称预先注册的决定;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注册的决定。
传递
10个工作日
服务人员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审核通过的对象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送达;考核不合格者,交付《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
十二。竣工期限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立即。
十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税说明
十四、审批结果的名称
将检验合格的物品运送到《不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和《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考核不合格者,交付《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
十五。结果的交付
发货方式:现场发货,快递。
十六。咨询渠道
咨询18823719231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热线0576-12345、18823719231或12345。
网上投诉:https://www.zhucesz.com/
十八、受理的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11、B12综合窗口(台州市广达嘉苑,发展大道692号3号楼)(从号码台取号)。
接待时间:工作日,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36000;冬春:上午8:30-12336000,下午1:30-4336030。
十九、公开查询的过程和结果
咨询18823719231
网上查询:https://www.zhucesz.com/
二十、代理人去服务现场的次数
0次
时间描述: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在线咨询
188-237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