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市工商局公众信息网,网上办理和注册内资企业年检。
为了进一步方便创业者创办微型企业,提高创业者创办微型企业的效率。市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2012年2月1日起,在互联网上推出微型企名网上预申请系统,为微型企业创业者提供微型企业创业预申请。
一、网上预申请的范围和对象
2012年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创业者,应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申请,经工商部门预审通过后,再向创业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工商所不再直接受理微型企业创业申请。
二、网上预申请的录入方式
1.重庆微企发展网https://www.zhucesz.com/,点击“微企名称网上预申请”;
https://www.zhucesz.com/://https://www.zhucesz.com/,某微企创业平台,点击“微企名称在线预申请”;
https://www.zhucesz.com/://https://www.zhucesz.com/,市工商局公众信息网,点击“内资企业年度登记”进入“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网上登记”、“微型企业预申请”;
三、网上预申请程序
1.网上预申请。进入重庆工商红盾网“网上服务平台”(未注册用户应先免费注册),点击“网上注册”和“微型企业预申请”,按照网上的相关要求和说明如实填写微型企业申请书的全部内容,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至登记机关进行网上预审;
2.工商所网上预审。工商所将按照业务申请的先后顺序,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预审结果由信息系统通过短信和互联网告知。未通过预审的,按照网上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正,可重新提交预申请;
3.现场申报。网上预审通过的,由创业者在相应栏目打印《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并签字(如有多名“九群”创业者申请开办微型企业,则每名“九群”创业者提交一份创业申请书),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正式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请。
4.工商评论。提交的纸质材料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的,工商所将受理其经营申请。
四、创业者应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现场申报。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网上预审通过后,可双面打印);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等。);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九类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即证明申请人属于“九类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毕业证、下岗失业证、残疾证等。)
5.营业场所证明;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动词(verb的缩写)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一定要牢记报名信息,通过注册用户名登录系统查询预审,修改报考信息;
2.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3.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信息将予以保密,不会在网站上公开;
4.为及时了解预审结果,申请人应保持沟通畅通,关注“网上申请进度查询”。
5.为营造良好的网上营商环境,如确认提交垃圾邮件,将申请人IP地址及相关证据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申请人应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在线咨询
188-237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