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名称核准后如果要变更地址,只能等注册名称到期半年,再重新申请注册,变更新地址。
1.公司变更地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体证明复印件。
3.股东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4.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新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附产权证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须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被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2.公司名称验证有哪些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受理审查员初审后发放《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书)。
第二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的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到《受理通知书》的名称预先核准窗口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在线咨询
188-237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