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核准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直接由企业名称组织(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不受任何地域限制。
申请这样的名字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本需要达到5000万。符合这个条件的,无论是新设立的企业还是已设立的企业,都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
包括一些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公司以及一些非实业的企业名称,在外资名称中使用中国's企业名称都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达到了在全国范围内保护企业名称的专用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带有‘中国'' 中华''国家’、‘国家’和‘国际’字样;
2.名称中间使用了“中国'' 中华''国家”和“国家”两个词;
3,不含行政区划。
扩展数据
姓名验证程序:
(1)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应当向住所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登记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副本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所需材料:
(一)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申请名称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国内”、“国际”字样的,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参考:百度百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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