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属于社会团体,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登记手续要分两次办,第一次叫发起登记,第二次叫发起登记,中间还要开几次会员大会什么的。
根据《中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申请书;[预备申请书(1998年版)]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和场地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2016(修改版)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经营范围、活动范围、法定代表人、活动经费和经营单位。2016(修改版)
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2016(修改版)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不同意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附加信息:
根据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协会的条件如下
第十条。
设立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会员五十人以上或者单位会员三十人以上;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会员总数不得少于五十人;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门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作为一个员工;
(五)有合法的财产和资金,全国社会团体的竞选经费在十万元以上,地方社会团体或者跨行政管理的社会团体的竞选经费在三万元以上;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社会组织的名称应当与组织的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点相一致,准确反映组织的特点。
如果一个国家社会组织的名字前缀与“中国”,“全国”或“中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和当地社会组织的名字可能不是军衔前冠以“中国”,“全国”或“中国”。
参考:百度百科全书-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条例
协会名称过期
你问对人了,广州市黄浦区青年之家是一个专业的社会组织孵化器。
1. 确定要设置的组织类型。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包括上述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
2 .去民政局核实名称,确定社会组织类别。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协会,其名称后缀为×× association,另一个是非公民,其名称后缀为×× Center。前者可以收取会费,不需要纳税。第二种是公益企业,但有扶持政策。
3 .这两件事办完后,准备3万元会费,找50个会员,写章程,筹备大会成立,然后盖章,开户,一般3个月就可以完成。具体问题可以私下聊天咨询我,如下:一、建立注册
(1)社会组织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社会组织的设立应当符合法人条件。
1. 个人会员50人以上或单位会员30人以上(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混用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人0(不含基础);
2、有标准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地址;
(四)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5、有合法资产和资金的,全国社会组织有10万元以上的活动经费,地方和跨行政管理的社会组织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经费(该基金会应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经费,200万元以上活动经费;只有省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才能登记基金会);
6.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能申请成立社会组织。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 申请准备:经有关业务单位同意,主办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该社会组织的有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该社会组织的全部筹建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2. 设立登记申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了准备和机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大会代表,采用其章程,任命一个执行机构,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做好准备工作的社会组织的登记申请和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符合社会组织设立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并报送下列备案材料:社会组织印章备案表、社会组织账户备案表、社会组织实体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筹建社会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 准备申请表;
2. 筹建及设立社会组织申请表(表一,第1号): 1201);
3.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批筹建文件;
4. 活动资金验资报告;
5. 办事处的面积、任期和地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6. 社会团体领导备案表(表2 1205号);
7. 章程草案(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起草);
8.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申请社会组织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 申请设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2.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表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号:: 1203);
3.社会团体法人代表登记表(表4,第1号): 1204);
4. 会员大会或会员大会通过的组织章程;
5. 《社会组织章程批准表》(表5,第1号): 1215);
社会组织单位登记表(表6,1207号);
7. 公司会员及个人会员名单(包括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五)登记机关在什么情况下不予批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批准:
1、适用过程中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即违反了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违背了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社会公德的;利用社会组织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牟取暴利,扰乱正常经济秩序的。
2. 如果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经存在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目的和业务范围的“相同社会团体”或“相似社会团体”,则必然会造成业务重叠、过度、过度,甚至产生不良的国际影响。
3.申请筹建的社会组织的发起人、负责人正在或者已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并被复职的人可以成为一个社会群体的个人成员享有结社权。
4. 申请筹建的社会组织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用虚假的材料、证件欺骗登记管理机关。
5.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组织申请筹建有禁止性规定。
(6)社会组织名称的确定应遵循哪些规定?
社会团体的标准名称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与之相抵触的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封建迷信、不健康的习俗和不符合实际国情的内容。具体来说,在确定一个社会群体的名称时,必须考虑以下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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