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指南
一、项目名称:申请社会组织名称核准
2设立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国务院第250号公告)
广西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广西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9号
名称要求和结构
1. 一个社会群体的名称应由三个方面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群体性质的认定。社会组织的名称应当与组织的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点相一致,准确反映组织的特点。
2. 相应行政区域的名称应当冠以前缀,全区社会组织的名称不得冠以“全国”、“中国”、“中国”等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采用社团、协会、商会、研究所、联合会、促进会等形式。社会团体可分为学术、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科学技术、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
(1)学术社会组织可分为三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一般以社团和科研院所命名;具体的社会群体可参照国家学科分类标准建立。
(二)工业社会团体,主要是经济团体,分为农业团体、工商团体,一般以协会、商会命名;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的行业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按照产品种类、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和服务种类设立。
(三)专业社会团体,一般是非经济性质,主要由专业人员组成或具有专业技术、专项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设立的团体,多以协会的名称命名。
(四)社会团体的协会,主要是人民团体或学术、工业、专业团体的协会,一般以协会、联谊会、促进会的名称命名。
(五)公益慈善方面,以资助弱势群体为主的慈善志愿者组织,一般以协会、联合会的名称命名。
(6)科技团体以自然科学为背景开展科技、产业和管理活动,以协会、联合会、促进会命名。
(7)城乡社区服务,一般以社区为活动区,城乡社区活动,一般以社团、促进会、联谊会为名。
4. 申请人使用的社会团体名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包含以下文字和内容:
(一)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违反社会道德风俗,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政党名称、党政机关名称和军事代号;
(四)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五)外文字符、汉语拼音字母和数字;
(6)与其他社会群体名称相同或相似,容易造成混淆;
(七)经登记管理机关注销、撤销、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
(八)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
5. 名称基本结构:南宁江南区+一般词语的经营范围+社会群体性质的识别
四、物料搬运(纸质):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1、《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 除直接注册的四类社会组织外,申请设立政治、法律、宗教、涉外、外国商会等社会组织,须经主管单位批准(指导);
3.如果申请人是发起者,他/她的身份证副本应提交在一起;如果发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应当提交赞助单位的公章,如果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来处理它,委托书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不得为社会团体的发起人。
4. 申请批准行业协会、商会名称的发起人,必须是5个以上在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持有营业执照、诚实守法的代表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并已经营2年以上,并提交上述赞助商阵营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诉处理过程:
1. 申请人向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
2. 民政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经批准的申请人,由民政局发给批准文件和登记证书;
4. 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领取民政局的批准文件和登记证书。
六、地点和联系方式
江南区庄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A栋207民政局
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和15:00-18:00(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8期限:法定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不收费
一般社会团体名称预核实处理指引
一、活动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先核准
2设立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2年10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3应用程序需求
申请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的,拟办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会员五十人以上或者单位会员三十人以上;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混用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五十人(直接登记的,按有关规定确定会员人数);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财产、资金,地方社会团体、跨行政管理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经费;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社会组织的名称应当与组织的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点相一致,准确反映组织的特点。地方社会团体名称中不得加上“中国”字样,“全国”、“中华”等等。任何可能含糊不清或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名称,均不予批准。
四、申请材料(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1份)
1. 《社会团体设立登记注册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正反两面)、
2. 除四种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外,申请设立政治的、法律的、宗教的和涉外的社会团体,由主管(指导)单位批准。
3.如果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和户籍在一起;如果一个实体发起人,营业执照登记证的发起人应当提交其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委托的情况下,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 经批准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名称、主办单位必须在本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诚信守法,并经营2年以上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经济组织5个以上,并提交上述发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簿;(核原件)
5. 异地商会名称申请的发起人,必须是在注册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企业,并在该行政区域内诚信守法经营满2年以上。市级其他地方商会的主办单位不得少于5家,必须在该企业有权威、有代表性、资金雄厚,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主办单位营业执照,发起人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6. 社会组织捐赠承诺;
7. 社会组织党建承诺书;处理的地方
南宁市良清区渔东大道11号政府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窗口pm - 17:00
七、联系18823719231
8处理流程
1. 申请人应向良清区证办大厅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两清区民政局窗口证办检查数据;
3.两清区证件馆民政局窗口向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出具社会团体名称核准通知书;
4. 申请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到两清区许可证厅民政局窗口领取《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
9办理期限:法定期限为20天,承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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