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设立分公司核名
1、核对姓名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二)股东会决议;
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工商注册
⑴。母公司需要提交的文件:
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应由全体股东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须由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1:1),年检合格,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须年检合格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总公司工商局转让,并加盖总公司和工商局公章);
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商业登记表格及资料:
所有需要签字的表格或材料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由母公司盖章。
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分行行长照片5张。
3.税务登记及发票的收取
账户中必须有30000元以上的存款。
4. 开立一个基本银行账户
开立基本银行账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2. 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股东大会制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上面的小系列的内容,按照总部的规定设立的一个分支的核名需要走相关的流程,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因为需要由有关部门核实,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处理程序。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企名网络相关。
注册一个分支机构需要一个核名称
许多公司开始扩大规模,建立一个新公司,不知道最后设立子公司或分支,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所以建立一个分支需要名字批准?下面由企名网的小编详细介绍一下。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其名称无须事先核准。分公司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名称应当称为下属企业的名称,用“分公司”、“厂”、“分公司”等词组成,并明确标明所属行业和地方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但以其所属行业及其下属企业一致,就能逃脱。
(一)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母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上。
(二)分支机构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设立分公司不需要遵守设立程序,但只需办理简单的注册和业务手续即可成立。
(四)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董事会等经营决策和执行机构。
(5)分行名称,只要在分行名称后面加上总行名称即可。
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和提供证据、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和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的有关资料材料,并可以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资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以上就是企业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分公司需要名称授权设立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公司名称授权是必需的,开设分支机构应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申请设立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如不符合登记标准,则不予设立登记。如果您还有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企名网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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