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盐城市南路138号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体程序:
1. 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2. 市、区城管局窗口: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审批材料,到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市、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现场调查,出具调查意见。
4. 市、区城管局: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合法性以及受理、勘察程序进行审查,根据调查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并依法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5. 市和区城管窗口:文件递送。
附加信息:
自雇人员搬运所需材料:
1、申请人签署《个体工商户商业登记表》(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商业登记表》);
2、员工证明(本市人事管理人员必须提交户口登记证明,包括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退休人员和其他各类失业人员的相关证明;
3.由其他省市人员经营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在当地的暂住证。育龄妇女还应当提交计划生育证件。
4、照片;
5. 营业场所证明;
6. 家庭管理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8. 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有关特殊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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