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的申请,由企业投资者依法提出,并经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不管它是
企业的申请行为或者企业名称举例核准行为,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基本的基础。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企业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学号
(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以企业所在地的省作为字号前面
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包括自治区,下同)、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域
它的名字。本条例规定了构成企业名称的四个基本要素,即行政区划名称、品牌名称、行业或经营特征、组织形式。
一、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是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包括张、镇等地区名称。企业名称以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前缀时,可以将行政区划名称作为行政区划名称,也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样。如“广东省”、“南京”、“蓝”、“市”、“县”等词,后可能造成误认,“市”、“县”等词直接如“广东省”、“南京”、“兰考”等。行政区划名称省略“省”不应省略。
企业名称前应加企业所在行政区划名称。具体到一个企业, * * * * * * 省市县(区 ) * * * * 街,其名称的名称一般行政区域可以* *使用行政区域的名称,也有行政区域边缘的名字在冠军联赛,甚至加上行政区域的名称一起使用。省、市、县行政区划合并使用,几乎所有省市均需由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审批。
近年来,由于企业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出现了相同的企业数量在同一行业,企业名称的区别是一个是皇冠“* *省”,另一个是皇冠“* * * *省* *市”,或“* *省* *县”,因为经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双方认为彼此名称相似。这种情况应该考虑尽量避免,因此,在实践中,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重新考虑这种名称的审批权限划分,只要有省、市名称,经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此外,市辖区的名称在全国也不是唯一的,如在几个城市中设置“闹市区”,如在企业冠名中设置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容易造成相同名称的误认。因此,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不应与市辖区名称连用。
企业名称如申请不作为本县(区)行政区域名称的市(区)行政区域名称或省(区)行政区域名称的,除企业与省(区)行政区域名称一致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的条件直接向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一般也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直接向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核准。具体条件由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如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市、县、市、省设立的新企业(公司)以生产为主,需直接以省名称命名的已设立企业(公司),应是省内同行业骨干龙头企业,产品成型、经济效益良好,并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净资产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企业名称中所称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企业所在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名称,不得是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因此,定居四川的企业名称不能冠以“吉林”,定居江苏的企业不能冠以上海******”。此外,行政区划名称为现行行政区划名称,不包括历史上使用的行政区划名称,如“华东”、“热河”、名称中出现现有行政区划名称的习惯缩写或者通用名称的,不得将其识别为该行政区划名称。
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开发区”、不得使用“工业园区”作为行政区划的名称。但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使用“经济技术开发区”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名称作为企业名称的后缀。
根据现行规定,除了满足特定条款不能指行政区域的名称、企业名称应当冠以行政区域的名称,即行政区划的名称等企业名称的前面行政区域的名字中间的名字,不被视为行政区域的名称,这些名称也应按照不低于企业的行政区域名称nameRegistration和管理必须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之前使用。
近年来,由于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当一些大型企业在其他省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时,他们希望借鉴国外企业的做法,统一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并将行政区划名称放在企业名称中间。在国际上,有许多将行政部门名称放在业务名称中间的字体名称。在国际上,这是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鉴于上述情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经修订后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作了相应调整,其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将行政区划名称置于字体名称后:
(一)控股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使用其店名;
(2)使用外资(地区)控股企业的品牌名称。
本条例自国务院批准发布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后施行,企业名称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核准。
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不得在企业名称前加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
(1)国家的公司;
(二)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历史悠久、知名度高的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
(6)政府工作人员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其他企业;
以上规定比较严格,前三个和五个主要适用于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这个词有着悠久历史的“企业和知名品牌名称”中提到的第四项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的历史超过30年,其品牌是众所周知的整个全省或全国。如果不使用行政区划的名称,很少有地方企业能满足这一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报审)》时,本着支持地方大企业、明确标准、量化的原则,以上条件将被修改的企业法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经全区使用名称:
(一)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
(2)被认定为知名品牌的:
(三)外资企业、外资(地区)企业出资;
(四)国务院批准的;
(五)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
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应与国内企业名称相同,原则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也应加前缀。
保税工商登记在哪里办理
如果是在保税区相关的经营活动,那么相关的公司注册,是需要提出相关的公司注册申请的,那么对于保税区注册的公司该如何进行呢?下面企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答案如何在保税区注册公司的问题,我们就带着这个问题往下看。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办公证件复印件及身份证;
5.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6.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注册流程
步骤1批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经营方式: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之后,您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核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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