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 获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准备其他登记文件。业务范围涉及预先审批的,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 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
5. 按《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2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包括:
1. 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 全体创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登记申请书》;
(二)由全体创始人签名盖章的成立大会记录;
(三)由全体创始人签署、盖章的公司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的办公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身份证明;
(六)由全体出资人签字盖章的出资单;
(七)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成员名单;
(八)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居住证;
(十)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扩展信息
设置程序
1. 发射准备工作
2. 二合作社章程之拟订
3.推荐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 召开创始人大会
5. 建立工作机制
6、注册、登记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提交下列文件:
1,记录申请表;
2. 全体创始人签名盖章的成立大会纪要;
3.由全体创始人签署、盖章的公司章程;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的办公证件和身份证明;
5. 出资人签字盖章的出资单;
6. 住所使用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为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发给营业执照。
参考百度百科全书-农民合作社
一设立合作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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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主申报企业名称,是指申请人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登记规则,提出的企业名称,通过企业名称在线申报系统进行自学,未经事先批准,自主判断和决定,由申请人申报,并对自己申请系统的名称承担法律责任。
自206年1月1日起,天津自贸试验区开展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工作。一年多来,该制度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各类申请者的广泛关注。在试点期间,通过问题跟踪和用户跟踪,及时对系统进行优化,反应良好,用户满意度高。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让更多申请人享受到改革的好处,经市政府同意,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改革。
是的,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均可实行独立申报。但涉及预先审批事项,有特殊需要,在申请注册前须经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适用独立申请。
申请人在设立企业和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时,必须了解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后审批事项。国家工商总局已在官网上公布了预留的前置审批项目,大多涉及国家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我市的企业名称申报制度也植入了预先审批项目清单,所有申请人和投资者都应注意阅读、了解和遵守。如果国家有调整,工商总局会及时在其官网进行更新,同时我们的名称申报系统也会同步更新。
姓名改革也改变了申请方式,姓名申请人通过姓名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在互联网浏览器中输入“企业名称独立申报”,或登录网站http://www.zhucesz.com/,点击相关条目下方,进入我市企业名称独立申报系统。平台右上角有“应用指南”。申请人应在申请前阅读。申请人不需要注册就可以使用系统,支持万无一失的填写。在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只需按照四段名称结构填写,根据提示,预审通过后,申请人自主判断,决定申报,然后注册用户,完善信息,即可申请。
名称申报制度是市市场监督委员会建立的独立申报与公开查询相结合的互联网申报制度。主要功能是为各类姓名申请人提供自助预查服务。目前,系统已开通名称相关业务,包括名称独立申报、名称预核准申请、名称变更独立申报、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分支机构名称独立申报、分支机构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另一个特点是支持网上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同时,该申报系统还可以提供全市开放范围内的各种查询各类受试者姓名信息的查询,包括姓名状态和姓名受试者类型。
名称申报系统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
名称申报系统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登记规则对申请人进行了人性化设计,并预置了部分提示信息,申请人需要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如违反禁止规定,系统不予批准,申请人需变更其他内容;如有限制,系统将予以限制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提示内容。如有可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申请人应谨慎申请,并自行承担风险。
不需要的东西。首先,申请人在申请名称时应了解企业注册的预审和核准要求,并有明确的业务范围。预审批按具体项目进行管理。当申请人按照提示填写具体的业务范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核对。当出现与预审批项目相关的条目时,会提示申请人提前审批,确认后提交,系统自动生成预审批通知。当核查中没有相关条目时,我们将在确认后立即看到企业名称独立申报通知书。
预核准的名称不需要进入注册窗口,从名称申请系统可以独立处理。
应当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核准,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除外。但行政区划名称中含有“滨海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字样的,由滨海新区市场监督局负责审批。
需要国家工商总局审批的企业名称有两类。第一类是包含“China”、“Zhonghua”、“national”、“national”、“international”等的名称。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企业名称中应当包含“中国”、“中华”、“国家”、“国际”等汉字,以及“中国”、“中华”、“国家”、“国家”、“国家”等汉字;
根据名称申报系统提示操作,逐项填写,完善股东信息,提交全部内容,申请人同意预置的承诺书内容,系统将立即显示《企业名称独立申报通知书》,证明申请人的姓名已成功申报。需要提前核准企业名称的,会显示预先核准通知,待登记机关核准后,申请人收到短信提示,用户登陆后,可以看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系统支持打印通知和通知,如有需要,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也可在报名窗口外就近打印。名称申报系统还提供了全市开放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名称的完整信息查询。打开右下角的企业名称打开查询,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大小,单击打开查询,通过模糊查询可以知道数据库中有多少个与你想要的大小相同或相似的名称。然后输入要查询的行业,可以看到所有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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