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设立公司的时候,我们必须通过非常严格的审查,包括对公司名称的审查,因为中国的法律对公司名称有规定,一旦成立,未经批准是不能随意更改的。那么,预审时可以修改企业名称吗?接下来,企名网的小编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答案是不可能的,工商部门的规定是,名称一旦批准不能修改,以后只能拿营业执照再更改,然后再检查名称提交更改名称,这样才能更改名称,否则是不好的。公司的名称涉及到很多问题,改变后,工商信息将检查之前的信息,名字,好注册公司时尽可能的来确定公司的名称,行业报表,等等,股东和法人,涉及到公司员工一起认为它是一个名字,所以它会得到由自己想要的名字,你满意的不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核准新公司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填写核名信息,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 索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核名通知单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旧代码证原件到质监局);
5. 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由税务局办理);
6. 变更银行信息(由开户银行办理);
8. 公司名称变更批准申请表。
1. 国内企业名称预核准
(1)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如投资者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者加盖公章);
(2)由全体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权限和授权期限应当注明。
(三)在申请名称中标明“中国”、“中华”、“国家”、“国家”或者“国际”字样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副本。
国内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分公司、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及其他业务单位。
注:上述事项未注明的,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方签字,或其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2.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一)全体投资者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所有投资者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有关证件。
注:以上事项未注明需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方盖章或签字。
以上就是企名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企业名称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在预审期间进行修改。总而言之,企业名称在预审时不能修改,企业名称一经批准就不能修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欢迎咨询企名网,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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