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前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意:
1. 投资方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延期通知不得再申请延期。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应退还《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不一致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其他企业,适用本规定。
企业申请登记,应当经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企业名称登记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姓名登记延期申请书
国家注册局的政府市场监管了回复的问题如何申请延长企业的名称由网民在网站上的公共信息系统市场监管总局的8月7日。
问:由于有外国股东参与,内部审批程序有所延长,原名称需要延长。
1、是否在线申请?
2、申请人必须是原件认证申请人可以是任何人吗?
3.如果我可以更改申请人,我应该怎样做?
4. 以上内容可以在网上完成吗?需要多长时间?
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可在有效期前1个月,延长有效期6个月,期满后不得再次延长。延期申请业务应通过网上《核准名称调整申请》办理。名称申请提交成功后,需要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如果您在填写网上报名系统时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8823719231。
注意:注册局(专业市场党建办公室的个体工商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制定统一的制度和措施登记和营业执照发行市场主体并指导实施,负责整个过程的指导承担登记信息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工作;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名录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在中共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