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公司名称是另一个,但是公司注册之后可能还想修改,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不清楚是否可以修改,那么已经注册的公司名称是否可以修改呢?下面企名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知识点。
(一)企业家提出这个问题,是不可能修改名称,工商部门的监管,一旦批准名称不能修改,只能说你再次获得营业执照变更,逐字逐句的名字,然后提交更改名称,这样才可以改变名字,否则是不可能的。
(2)公司名称涉及很多问题,在你变更后,工商信息会先核对信息,再核对名称,这样在上海注册公司时尽量确定公司名称、行业声明等,股东和法人,涉及到公司员工一起想它的名字,经过这样的一关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名字,自己满意,也不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应当写明。
(三)申请书标题前面标有“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字样的,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副本。
(四)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包括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意: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
2. 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使用A4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明确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方签字,或由投资方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要投资者签字的,由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者需加盖公章。
投资者调整的,应当另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投资者在调整后仍使用原名称的,还应提交投资者在调整前、后签署的文件,包括两部分:一是投资者在调整前撤回的原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内容;二是确认调整后投资者使用的原名称的内容,并收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字样:
1. 根据工商局的规定,有些字不能作为公司名称,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内容之一:可能使公众产生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地区)、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军队名称;外文、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使用的。
2.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企业名称中不得有其他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前应当载明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5. 企业营业执照上只能填写一个企业名称。
6.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除非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原始名称的其他企业名称改变了不到1年,一样的名字被撤销注册的企业或其营业执照被撤销不到3年,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7. 企业名称需要翻译外文使用的,应当按照语言翻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不向工商银行报告行政机关核准登记。
以上就是企业小编关于注册公司名称经批准后的相关介绍,公司注册后可以修改它,不能修改它经批准后,这个是要有相应的规定的,要知道名称注册后的规定是比较好的,如果有不懂的可以咨询企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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