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前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意:
1. 投资方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延期通知不得再申请延期。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应退还《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不一致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其他企业,适用本规定。
企业申请登记,应当经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企业名称登记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工商名称申请延期的原因
注:请仔细阅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表须知,按要求填写。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名称或名称证书编号投资人核准名称项目调整除(投资方)已获批准外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核准文件通知调整原申请内容调整内容已延期核准名称核准名称核准文件有效期通知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体代理人身份联系电话姓名号码要求同意或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具体代理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id复制粘贴)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专业数据字格式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有关规定措施的实施对企业的管理名称注册申请企业名称核准前,所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企业类型一栏应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分公司、非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填写。5、“经营范围”一栏只需要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经营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填写。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调整核准企业名称或者延长企业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者。其中,自然人以本人签名投资,非自然人以公章投资。原核准名称保持不变的,除投资方项目变更外,核准名称的住所、注册资本(基金)等事项可以进行调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应退还《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有效期延长六个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延期通知》不得再申请延期。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体办理人员应使用黑色笔在复印件上粘贴身份证或身份证10. “投资方”和“核准名称调整项目(投资方除外)”可以增加行数或增加页数更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应当使用A4纸。按照本表格打印,请使用黑色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时,请使用黑色笔或记号笔整齐地填写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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