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实施企业名称独立申报,实现“我的名字就是我的决定”
南京7月3日(张玉峰)的企业名称,无需经过繁琐的手续,一键申请即可立即生效,真正实现“我的名字我做主”。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自7月1日起,江苏省成为全国首批实施企业名称注册制度改革的省份之一。
2017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通知》明确在“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改革,给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改革方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始启动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
企业名称注册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是什么?江苏省拥有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数据库。当名称核准机关与企业登记机关不属于同一机关时,申请名称登记的企业应查阅登记机关名称库和名称核准机关名称库的副本。环节多,手续比较复杂。
例如,某企业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需要冠“江苏”行政区划名称,必须先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数据库中查询,没有相同名称或相似名称,然后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没有相同名称或相似名称,可以批准。
根据“互联网+注册”的理念,依靠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建立了统一的数据库名称后,没有必要比较层的名称在不同的数据库名称,申请人只需要检查名称独立申报系统的重量,可以实现名称可以使用零等待。
这是企业名称独立声明的亮点:一键申请,即时生效,名称可采用“二次反馈”。江苏省市场监督局行政审批部门调查员孙曼丽表示,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独立申报系统进行名称独立审核申报,该系统根据既定规则自动进行筛选,然后自动通过生成《企业名称独立声明保留通知》,即时申请,即时访问。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可以选择链入网络注册系统,实现企业从名称到设立的全电子化,大大方便了申请人。
用有效的“管理”,实现更多的“释放”。孙曼丽表示,在企业名称核准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后续名称登记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名称纠纷调解机制,明确纠纷处理程序,包括限期改正、警告管理、删除名称、异常操作、信息公告等一系列正确的救济措施,便于及时有效地纠正不适当的企业名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请回到公司名称网站查看更多信息
江苏省企业核名
⊙国家公司→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国家工业和CommerceFirst: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网站(http://www.zhucesz.com/)主页→“服务导航”→“网上报名”→“应用程序预先批准的名称”/“申请调整的名字“第二:国家工商总局网站(http://www.zhucesz.com/)首页→“网上申请”→“企业登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调整申请”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www.zhucesz.com/)首页→“在线”“名称预核准申请”/“名称调整申请”
⊙本地企业(江苏)→登录江苏省工商局网上名称系统。百度搜索“江苏工商局”可以找到江苏工商局网站的链接地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范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一)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二)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国际”等字样;名称中间有“中华”和“全国”两个字(三)不包括行政区划的。⊙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范围: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1)之前的行政区划在同一水平;(2)企业包含同级行政区划和使用商店名称的名称控股企业。
⊙如果申请状态为“退回修改”,申请人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审核意见。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业务修改界面。⊙申请状态为“办理成功”:申请人可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审批通过的“通知”,并带着相关材料到企业登记机关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申请状态为“被拒绝”:申请人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评审意见。
如何提高核名通过率?公司规模一般以3- 4字为好,2字的审批比较困难,另外,建议公司提交几个备选名称(一般3-5字,越多越好),提高通过率。核实姓名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是什么?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举例:江苏/城市+佰来+企业管理+ LTD2公司。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举例:百来企业管理(江苏/城市)有限公司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举例:江苏/城市+佰来公司+ LTD4企业规模+组织形式→江苏注册公司核名所需材料:(1)获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每个股东的出资(4)1到10公司名称应用(5)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6)注册资本⊙什么企业名称不能与“江苏”或前缀“江苏城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企业的名称不得在其所在地行政区域名称前加上:(一)全国性公司(二)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三)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五)历史悠久、驰名的企业;(六)外资企业(7)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字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二)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名称中间可以使用“(中国)”字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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