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应当对店面名称进行核对。
第一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包含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企业名称中不得有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前应当载明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名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使用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者阿拉伯数字。
如果一个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语的使用,应当翻译和使用本身按照直译的原则,并不得被要求报告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和登记。
第四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企业名称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国”、“全国性”、“全国性”、“国际性”等字样。
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的,为行业资格。
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的名称中间可以使用“(中国)”字样。
第六条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市辖区名称不能在企业名称中单独作为行政区使用。与市辖区名称结合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与省、市、县行政区划相结合使用的企业名称,须经最高行政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企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将行政区划写在企业名称后、组织形式前:
(一)以控股企业名义使用名称;
(二)控股企业名称中不包含行政区划。
第七条企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国务院批准的;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
(三)注册资本(或)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第八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字符组成。
除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以外,不得将行政区划名称应使用作为商店名称。
第九条企业名称可以以自然人投资者的姓名作为字号。
第十条企业名称中的贸易表示,应当是反映该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中的经济活动性质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表示。
企业名称的贸易术语所表达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致。
第十一条如果一个企业的经济活动的性质分为不同类别的国家经济交易条款的名义的贸易企业应当选择描述主要经济活动的性质可分为国家经济贸易的范畴。
第十二条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家经济贸易类用语描述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属于五种以上国民经济产业;
(二)企业的注册资本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一致的。
第十三条企业为反映经营特点,可以在店名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上述地名不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第十四条企业名称不得表示或者暗示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
工商执照核名不能用大
公司注册核名要求,这些知识你一定要了解!
注册公司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公司的名字,但是当我们把脑子都放在公司的名字上的时候,公司的名字也需要一个核名!所以今天我们就来好好了解一下公司注册核名的要求,万一最终核名后的名字没有通过,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公司名称检查
公司核名的一般要求
1. 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内容词
(一)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发展的;
(二)会引起群众的欺骗和误解;
③外国国家(地区)及国际经济组织名称;
(四)执政党名称、党名、政府及军事行政机关、群众团体名称、群众团体名称、军衔编号;
⑤外文字符、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六)严禁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
2、企业名称应使用符合中国标准的汉字。
3.公司法人名称中不得有其他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企业名称中不能包含其他企业名称。子公司的名称应该是附属公司的名称。
5. 营业执照上只能标注一个企业名称。
6.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经同一市场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名称相同,但与项目投资有关的除外;
(二)与原公司名称相同,且变更满一年的;
(三)连续三年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行为。
7. 企业名称需要翻译外文的,由公司按照语言转换标准自主翻译,不得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工商局核名
二、上汽核名称要求
1、名称核准的基本规定
(一)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①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
②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
③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
(2)公司未使用社会经济行业分类术语描述所属行业的,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企业经营管理专题活动的特点分别属于社会和经济行业的五大类;
(2)公司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者是集团总公司;
③同一市场管理机构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字体不一样。
(三)名称具有“中国”、“中华”、“国民”、“国内”、“国际”字样的,应当提交办公厅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四)使用外资(地区)注资企业名称的外商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间可以使用“(中国)”字样。
2. 提交材料标准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公司登记机关盖章);
(2)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或共同授权委托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指定或共同授权委托方的申请办理事项、管理权限和授权期限。
了解以上公司核名要求后,一定要注意公司名称。在决定名称之前先看看要求。更多信息,请关注我们!请回到公司名称网站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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