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已经被批准的名称会产生重复名称?
公司名称不仅是注册的公司必须提供材料,而且在后期业务可以让客户迅速区分同一家公司的名片,所以的公司注册名称工商部门将会是第一个注册名核名只有核名后才能继续申请营业执照。但是有的创业者发现核名命名也会造成同名现象,这是为什么呢?放心,企名网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这个麻烦的是企名网的客户朱老板,今年年初,想要开设一家贸易公司的朱老板已经完成了公司的核名,收到了《名称预审通知书》。但是,在申请营业执照之前,一个朋友提供的公司注册地址出了问题,需要朱老板亲自去处理,再加上还有其他的事情,由于朱老板太忙照顾不了,就将公司注册的事情搁置一边。而当朱老板将公司重新登记在议程上时,却发现公司名称已经被别人抢走了。
“公司名称已经批准注册了,那么这个名字是不是只有我可以用呢?”不一定,根据中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公司应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换句话说:
1、通过公司核名只表明你已“预定”注册的公司名称,虽然不能用于经营活动,但不能申请他人核准的相同名称;
2,自“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知”开始在6个月,申请人必须申请营业执照,办理注册公司流程;一旦超过6个月,已经自动批准注册的公司名称是无效的,如果别人办理核名的应用程序建立一个公司,这个名字,工商局是允许通行的。
看到这里可能有老板来问一下:那已经被批准注册的公司名称可以申请延长有效期吗?
1. 根据有关规定,投资者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6个月,但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提出。
2,不是1个月有效期期满之前,或者属于过期,您需要再保险公司的工商局核名,这个时候如果名字批准注册已经被其他人占领之前,只能想其他的名字。
因此,老板以公司的名义注册的公司已经被批准了,尽量在公司注册流程结束后马上结束,如果超过了公司名称的保留期限,那么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好名字就可以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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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的通知可能会延迟几次
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前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意:
1. 投资方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延期通知不得再申请延期。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应退还《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不一致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其他企业,适用本规定。
企业申请登记,应当经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企业名称登记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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