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工商局或市监督局申请“公司新名称名称”(包括系统核名称和人工核名称)。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上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3、携带上述信息到相应的工商局、自助号码,然后提交资料。信息缺失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信息。信息无误的,领取《变更受理通知书》。5、在通知书注明领取时间的情况下,到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七)持新营业执照到印章刻制点重新刻制印章,原印章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销毁或交回。持新营业执照、新公章到开户银行申请换发开户许可证、换发开户章。完成当地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资料:1、新公司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5、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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