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了解注册新公司的情况!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名称+行业说明+组织形式或名称+(厦门)+行业特征+组织形式。
公司的注册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和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除行政区划地名的县级或以上有其他含义。企业名称可以以自然人投资者名称作为前缀:
1.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名称应当反映该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中的经济活动性质或者企业的经营特点。企业名称的贸易术语所表达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致。如果企业的经济活动的性质分为不同类别的国家经济贸易条款的名义的贸易企业应当选择描述主要经济活动的性质可分为国家经济贸易的范畴。
2. 企业名称中未使用国家经济行业类别术语描述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的性质分别属于5类以上的国民经济产业
(2)企业的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注册的企业名称不一致的。
3.为体现企业经营特点,企业可以在店名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上述地名不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4. 企业名称不得暗示其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申请企业名称注册,其组织形式为公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其组织形式不得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企业可申请“厂”、“店”、“部”。并以“中心”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登记实行分级管理。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
1. 有“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3.不含行政区划。
(2)市工商登记管辖范围:
1. 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行业集中管理部门批准各政府部门设立的企业;
2. 企业集团;
3、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出口业务的企业或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审计员、典当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工商登记机构、专业机构组织、办理中介机构、海外就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信贷局;
4. 股份公司;
5. 国有独资公司;
6. 外商投资企业。
(三)各区、县工商登记管辖范围:
支行应当根据市局的审查意见,受理和批准除上述企业、境内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企业名称登记。
Vi。审批程序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采取下列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提交名称注册材料,收到《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审批结果;
第三步:按照《企业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获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设立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者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3.任命书(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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