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注册营业执照需要在哪里办理?
如何在南宁注册公司?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这个过程是怎样的?这些都是创业者在创业初期想要知道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如何注册南宁公司。
在南宁办理公司注册,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公司注册是创业的重要步骤,完成南宁公司注册大致可分为4个步骤:核名-设立-盖章-国别报税。
一、南宁公司核名材料:
1、公司名称:拟定需要注册的公司名称,可以准备3-5个左右;
2、行业类型:客户需要提前想好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行业;
3、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城市地址;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具有原装实收制的认购制度,虽然认购,但也要根据自己目前的资本金容量和可预期提供的资本金容量。
2南宁公司筹建材料:
1、注册人员资料:法人、监事、财务等身份证原件,如果公司有股东,那么股东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在此提醒:法人、监事、财务不能是同一人;
2、地址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租赁需要房东出具房产证复印件,村委会出具房产证;
3.股东持股比例:注册公司有股东的,还应当提供股东出资的比例。
3篆刻记录材料:
1. 法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原件;
四、国税、地税申报材料:
1.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章程。
小编提醒,在进行企业税务记录时,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需要到场记录指纹和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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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营业执照核名
●哪些企业名称未申请批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形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批准:企业被撤销不满三年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企业因前两项以外的原因注销登记不满一年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企业名称:应当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品牌一致;除非有投资关系,它是企业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一样批准或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一个企业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不反映行业特点相同)、除非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原始名称的其他企业名称改变了不到1年,一样的名字被撤销注册的企业或其营业执照被撤销不到3年,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哪些企业和企业集团可以命名为“广西”或“广西”
已设立的企业或者新设立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称:
(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二)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农林牧渔业企业、经省政府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济认证企业;取得资格证书或预先批准许可的其他类型社会中介机构;中央政府直接投资或省国有资产设立的企业履行投资者职能的监督机构,企业再投资;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占总投资的50%以上。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过去三年的年度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省民营科技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著名商标的持有者;新产品开发的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已在国家或省来填补这一缺口;批准被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省政府另有规定的。
(四)集团公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命名为省公司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总注册资本超过6000万元,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科技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超过3000万元,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500万元。
(五)企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分支机构名称中使用“广西”字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名称;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的名称。
(六)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1. 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1.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例如:广西/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 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例如:启明信息咨询(广西/省)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如:广西/省企名网络有限公司
4. 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如:启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应当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开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内容和文字
1. 不得包含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地区)、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
5. 汉语拼音(外文姓名使用的除外)、数字;
6.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2.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字符,不得使用外文字符、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果使用“国际”这个词中间的名字,“国际”这个词不能用作字号或业务特点,但只能作为修饰符的业务特点,它应该符合海关的贸易术语,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哪些企业不能在名称前加上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企业的名称不得在其所在地行政区域名称前加名:
(1)国家的公司;
(二)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驰名中外的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字样
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国家”、“国际”字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的企业;
(二)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名称中间可以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下列企业名称的核准:
(一)“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
(二)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字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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