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北京企业名称没有申请批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批准:被撤销不满三年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因前两项原因以外的原因注销登记不满一年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企业名称:应当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品牌一致;除了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企业批准或注册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一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一个企业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不反映行业的特点都是一样的),除非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原始名称的其他企业名称改变了不到1年,一样的名字被撤销注册的企业或其营业执照被撤销不到3年,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北京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如:北京/城市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例如:北京/城市+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 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例如:XXX信息咨询(北京/城市)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如:北京/城市+XXX+有限公司
4. 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如:XXX有限公司
(二)企业名称应当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地州)、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开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北京企业名称不得包含以下内容和文字:
(一)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或者文字:
(一)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地区)、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
5. 汉语拼音(外文姓名使用的除外)、数字;
6.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企业名称:应当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品牌一致;除了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企业批准或注册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一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一个企业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不反映行业的特点都是一样的),除非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原始名称的其他企业名称改变了不到1年,一样的名字被撤销注册的企业或其营业执照被撤销不到3年,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字符,不得使用外文字符、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如果使用“国际”这个词中间的名字,“国际”这个词不能用作字号或业务特点,但只能作为修饰符的业务特点,并应当符合海关的贸易术语,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哪些企业名称不能以“北京”或“北京”开头?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企业的名称不得在其所在地行政区域名称前加名:
(1)国家的公司;
(二)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驰名中外的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字样
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国家”、“国际”字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的企业;
(二)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名称中间可以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下列企业名称的核准工作:
(一)“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
(二)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字样的;
(三)行政区划以外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各级地方工商主管部门接受范围
企业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以外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
(一)有本级行政区划的;
(二)具有同级行政区划并以控股企业名义使用字号的企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企业集团核名登记申请表
1. 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拥有至少5家子公司;
2. 2 .母公司(核心企业)及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亿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当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本必须在1亿元以上;
4. 集团所有成员单位均拥有法人资产晶格。
上汽集团公司核名注册要求:
1. 六、普通企业前期应做好准备
2. 六家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亿元
3.识别母公司
4、母公司占5比51家子公司
5. 母公司法人与子公司法人可以为同一法人
验收审核期限
申请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备案,文件、证件齐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准或者核销手续
登记管辖
企业集团的登记和统一,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收费标准
团体报名不收取注册费。
建立企业集团一般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征求意见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批准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提交名称注册材料,收到《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审批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录取通知书》;
第五步:在《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注册证。
企业集团名称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行业+集团四部分组成。
对企业集团名称及成员的要求
1. 未标明行政区划的,按照规定程序由国家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2. 企业集团名称可以缩写;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集团”字样;
4. 子公司(集团成员企业)可以以集团名称命名,也可以简称。
5. 经集团管理机关同意,股份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使用企业集团的名称或者缩写。
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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