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清远市鲜区企业名称审批在哪里的内容,最近很多人都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企名网的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梳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解答疑问。
一、办理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心区碧嘉路3号
法律基础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
第四条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下列企业名称的核准工作:
(一)“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
(二)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字样的;
(三)行政区划以外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批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有本级行政区划的;
(二)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涉及同级行政区划的。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二十)
第十条企业法人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批准,经核准登记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其经营范围涉及预先登记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将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报有关部门预审批准。
经营范围不涉及预先核准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一并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进行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二十)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项目登记前,需要核准的,应当在公司名称核准前办理公司名称核准手续,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报请核准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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