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取消,到期自动取消。
工商局核名是可以变更的,因此可以向原核名机构申请核名变更。你也可以申请一个新的核名,不管原来的名字是什么。后名核名不需要取消,因为你还没有注册。
只是初步批准,并没有真正成为你的企业名称。如果想短时间取消,建议向原注册的工商名称提出取消申请。
此类名称无需行政区划注册,直接以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不受地域限制。要申请这样的名称,公司必须有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符合条件的,新设立企业和已设立企业均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登记。
扩展信息
注意公司名称的规则
公司不得以名人的姓名、地名、英文、数字、国家或者其他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名称命名。
它的名字的要求
1. 企业名称无行政区划表达。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例如大地广告有限公司。
2、无行政区划表达、无行业表达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必须在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国民经济产业分类表》中的五类。例如:土地有限公司。
3、中文前缀企业名称审批。例如,中石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变更审批(含企业集团)。经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例如:大地集团
5. 无行业企业名称。例如,苹果公司
6.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国加拿大。例如: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参考百度百科全书-上汽核名
如何取消独立核名
经营范围、注销、名称核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回复来了!
办理业务范围、注销、名称核准......
这些都是常见的业务问题,
我们大概有关于腹部的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回复来了!
今天小编把所有这些回复都包起来了!
检查一下
1. 同时从事线下实体店和线上电子商务业务,那么,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和个人营业执照做两者?
如果同时从事线下实体店和线上电商业务,那么,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和个人工商营业执照应该做两张吗?
同时从事线下实体店和线上电子商务业务的,在获得线下营业场所营业执照后,可以开展经营活动。从事网上电子商务业务的,应当按照《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在其经营的网站页面上公布营业执照信息。
2.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是否已经规定了经营者可以经营的活动和活动?
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已经规定了经营者可以经营的活动和活动?
在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显示: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需要许可(审批)的,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不需要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三轮车及配件维修)
请问:
1. 自雇人士可否出售三轮车?
2. 如何理解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分类标准,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进行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登记。具体情况请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答复部门:挂号处
3.境内企业英文名称是否需要核准或注册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与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同时使用全国脚本。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第八条实施办法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如果一个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语,翻译应当由企业本身和使用按照直译的原则,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我公司作为国内企业,已申请中文名称预审,计划使用英文名称。我们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批准或登记吗?在什么基础上?上述《管理规定》与《实施办法》的区别依据是哪一项规定?谢谢你的回答!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使用的,应当按照直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答复部门:挂号处
4. 据悉,业务范围为人事信息网络服务的,将不能再使用。那么,还有哪些业务范围可以替代呢?
问:据说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的业务范围不能用,现在还有哪些业务范围可以替代?
答:!《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产业分类,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小类、中类、大类,独立申请经营范围登记。”具体情况请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主管部门咨询。
答复部门:挂号处
5. 营业执照吊销问题?
Q:行政领导:我是一名企业主,公司名称是xx有限公司。注册营业执照5年了还没有领取。最近想注销,发现以前的简单注销手续过期了,需要去办理普通注销手续,但普通注销手续不普通,需要法人和监事一起办理,需要去报馆,还需要交纳800元注册费。45天后,他们需要和主管一起再去那里签字盖章。我们的税务登记证被注销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吊销营业执照还是那么难。天眼组织每天都会检查我的手机我一直被垃圾电话轰炸。希望领导人们能关心企业主的现状。”希望领导能帮忙提供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多谢! !
答:!《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为进一步推进商事体制改革,解决企业注销难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1月18日发布《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的通知(市监狱批文[2019]号)。30)。目前,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正在进行中。你可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主管部门咨询办理。
答复部门:挂号处
6. 请回答关于企业核名的混淆。
问:我公司在沈阳注册,名字是XXX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沈阳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上海想注册一个公司,名称提出了xyz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沈阳某某软件科技公司对投资者而言,但在核的名称没有通过,想知道具体的原因是什么,因为我们是授权使用“某某”品牌名称的,也是投资方,为什么不能使用相同的品牌名称进行注册?
答:《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下列企业名称的核准工作:
(一)“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
(二)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字样的;
(三)行政区划以外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审批事项,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以下业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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