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名称注册网上申报操作简介
1在线申请操作指导
http://www.zhucesz.com/申请范围为新设立的需要依法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主要包括境内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
http://www.zhucesz.com/登录
http://www.zhucesz.com/系统开通通道
开通企业注册申请系统有三个渠道:
第一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zhucesz.com/)导航栏“服务”,进入“网上事务”栏,注册“申请”下的主题注册,登录“企业登记网上登记申报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登记申报系统”);
二: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http://www.zhucesz.com/)下面的“我要查”栏的“企业名称注册申请业务系统”,登录企业注册申报系统;
第三种:注册局网站(http://www.zhucesz.com/)下面的“在线申报”,登录企业注册申报系统。
http://www.zhucesz.com/登录系统
您可以选择“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两种登录方式,根据需要输入用户登录信息,单击“登录”登录。
注意事项:
1)未注册为本系统用户的,需先注册为用户;
2)使用浏览器版本:IE8、IE9、IE10、IE11;
4)“联系电话”必须是有效的手机号码,以保证帐号注册、登录系统以及收到业务短信提示。
http://www.zhucesz.com/进入申请企业名称注册页面
登录系统后,输入“企业名称申请”和“企业名称建立”进入“名称设立注册申请”企业类型选择界面。
http://www.zhucesz.com/选择企业名称类型
在企业名称类型选择页面,申请人可根据企业名称的实际情况选择“内资名称”或“外资名称”,并按【确认】按钮完成企业名称类型的选择。选择企业名称类型后,系统会弹出“温馨提示”,请用户谨慎使用。【确定】按钮可关闭【温馨提示】页面,进入【姓名注册申请】信息填写页面。
http://www.zhucesz.com/填写申请信息
企业名称设立登记申请书应填写“名称信息”、“企业信息”、“投资者信息”及“其他信息”。
在“企业名称信息”页面填写完信息后,系统将对企业名称进行初步检查。如果检查通过,可以输入“企业信息”。如果检查失败,需要修改名称信息,直到检查成功。
填写“企业信息”页面并检查通过后,进入“投资者信息”页面,填写相关内容。
“其他信息”页面补充完善代理信息,并上传相关认证材料。
注意事项:
1)名称分为四个部分,由“名称划分”、“名称”、“名称行业”和“组织形式”组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的名称不包含行政区划,“名称区划”一栏不需要填写。
2)申请人需要在“名称行业”中输入行业关键字,然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规范行业名称。同时,系统根据标准名称行业,匹配相应的行业代码和主营业务;如果企业名称中不包含“名称行业”,申请人可以选择“无行业描述”,并选择至少五个类别的行业代码。
3)填写的企业名称与投资方名称一致,企业名称经授权。需上传相关资质文件(*.pdf格式);
4)企业名称有其他含义的,需要填写含义说明;
5)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需上传所有投资者资质文件(*.pdf格式);
6)通过【下一页】或【上一页】切换页面;
7)在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保证通过系统打印出的文件内容正确。
http://www.zhucesz.com/检查提交
在信息预览页面,系统将对申请人填写的所有信息进行重新审核,通过“提交”按钮,通过互联网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如果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审核通过后再向业务部门提交申请。
备注:当服务状态为“提交至预览”时,表示服务提交成功。此时只能查看应用信息,不能修改。
http://www.zhucesz.com/检查反馈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企业名称设立登记意见。申请人可登录企业注册申请系统,查看申请业务审核流程反馈信息。
如果应用状态为“返回已修改”,您可以查看或修改服务信息,也可以直接删除已申请的服务。
如果申请状态为“处理成功”,则可以查看业务信息并打印文档。
注:如果企业名称返回后15天内未重新申报,系统将删除申请信息,允许他人申请。
http://www.zhucesz.com/打印通知
检查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企业名称在线登记通知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到被授权客户的信息部门;
2)申请批准后,由申请人下载、打印、填写《企名网上登记通知单》。
http://www.zhucesz.com/提交纸质材料并收到通知
向企业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咨询,协商确认拟登记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当场提交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盖企业登记机关营业专用章的《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
注意事项:
1)提交规格:
(1)企名网上登记通知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资方资质证明复印件(由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文件为外文,需提供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译文)。
③其他相关文件和证明。
(二)通过企业登记申请系统申请除行政区划外的企业名称登记后,向企业登记机关领取《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
3)《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由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明领取。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发生变更或者因故不能代领的,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可以凭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领。《指定代表委托书》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书》需单独填写(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下载)。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有其他委托的,其签名应当在《委托书》上“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位置。
http://www.zhucesz.com/企业名称设立申请登记业务流程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
现场应用操作概述
2现场应用操作指导
http://www.zhucesz.com/应用程序的范围
对新设立的境内企业进行名称登记,国家质检总局现场验收的范围如下:企业名称以“中国”、“中华”、“国家”、“国家”、“国际”或含有“中国”、“中华”、“国家”、“国家”等字样的企业名称,以及其他企业名称均应服从国家质检总局现场验收的企业名称。
http://www.zhucesz.com/申请表格下载
申请表格可透过以下两个途径下载:
第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http://www.zhucesz.com/)导航栏“服务”,进入“网上事务”栏,注册主题下的“表单”并下载《企业名称注册申请表》;
二:到登记办网站(http://www.zhucesz.com/)下载《企业名称登记(不含行政区划)》。
http://www.zhucesz.com/准备申请材料,选择企业登记机关
根据名称注册申请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结合企业现场申请条件和企业名称相关信息(如:注册资本、企业住所),选择企业登记主管机关配合主管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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