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修好它,要么关掉它!阶段重点整顿市外培训机构
孩子的教育
是每个父母的第一要务吗
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许多父母忙于好事坏事
校外培训机构之间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疯长”、“畸形发展”,严重影响了良好的教育生态,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和社会舆论。
近日,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0月到12月,对省内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
雪城也立即采取行动!
不符合标准?改进!
截至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机构有106家,正在按要求整改的机构有25家,关闭惩戒培训机构30多家。
11月22日,苏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检查组对相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专项检查。
市监察组并实地考察了ebell英语、树人教育、新东方三大消防安全机构的师资聘用、教学内容、收费管理等情况。
三家培训机构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他们都停止了纪律培训,承诺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并积极准备申请学校执照的材料。
根据前期各段行触改造、阶段城市设立了五个检查组。自11月10日起,各检查组对全区纪律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发现,部分机构无证办学,对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止办学。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
集中整改行动的相关内容
问
校外培训机构特殊行政行为的范围是什么?
一个
对中小学生进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问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度调控的关键是什么?
一个
重点开展规范语文、数学、外语和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重点整改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用、竞争考试、招聘宣传、坚决禁止应试、超标准、高级培训和与招生挂钩的学生行为;查处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问
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行动集中监管机构工作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一个
(一)对不符合国家、省消防、环境保护、卫生、食品经营等法规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整改。不予纠正的,吊销营业执照(机构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
(二)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暂停整顿。对有条件办理证书的,指导其办理;不符合办理证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妥善处理。
(三)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暂停整顿。那些有条件来处理一个证书,指导他们这样做;对那些不符合条件的处理证书,责令实施业务范围内的操作(业务)、,不得举行中小学生纪律培训。
(四)校外培训机构不纠正“超标准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目标、进度、上课时间等,应报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通过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五)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和竞赛。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应当追究相关学校、培训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6)校外训练机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者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应当停止承担学科知识培训和教学任务。
(七)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未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退款整改。对虚假广告和不规范的招聘宣传,依法予以处罚。
(八)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不按教案教学和“非零点教学”的中小学,追究校长和教师责任。对诱导、强迫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将严厉处罚甚至取消其任教资格。
问
如何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一个
校外培训机构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住房、消防、卫生、食品操作等行政法规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公安、消防、食品、食品等相关部门处理。房屋建设和公共卫生按照法律法规,并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整改完成后恢复办学。隐患无法消除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责令学员立即停止办学,培训机构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培训费,妥善安置学员。
问
如何处理“无照、无照”校外培训机构?
一个
联合执法小组将立即采取措施,责令该校停办,并责令学生退还已收取的培训费,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问
如何处理“持牌或无照”校外培训机构?
一个
暂停营业后,教育部门将指导有资格办理证书的机构进行整改。不具备办理证件条件的,责令其在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对中小学生进行纪律培训活动。拒不改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问
对于拒不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查处?
一个
对于拒不整改或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执法小组将联系相关部门,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切断水电,直至关闭整改。调查部门进行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引发学生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善后处理不力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
在专项整改中提到全面实施黑白名单制度,具体做法是什么?
一个
市教育局会同市征信办制定《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黑白名单管理办法》,对培训机构实行信用管理,实行联合惩戒。一方面,全面实施白名单制度,对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另一方面,对未获批准登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予以查处并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的相关负责人教师和社会组织信息应当录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这会影响其信用状况。取消这些个人和组织申请民办学校(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
那个阶段的城市哪个培训机构
有办学资格吗?
具有相市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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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城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证书(许可证)办理
此外,相城区教育局提醒相关机构积极申请学校许可证,附证书(照片)指南:
第一,组织的预核心名称
1.营利性机构可以到当地市场主管部门窗口进行预先审批
预核实名称格式:“苏州市相城区X教育培训中心(学校)有限公司”
2.非营利组织到区民政局进行预审批
2、材料制备
1.《教育消防证书》
携带以下材料:(1)机构名称;②企业身份证;③地产证;④房产证(“培训中心”证书反映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教室和办公室应在同一地点);你需要有房屋租赁合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书;代理地址或位置图;消防部门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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