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注册的特殊程序,是指设立公司名称时应事先申请核准,这样就可以使企业避免在组织过程中因名称的不确定性而在申请登记注册文件和材料时使用名称,减少因此而造成的重复、重复和审批的工作量。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仅供填写申请表时参考,不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适用于所有国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方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仅填写与本申请书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当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
4. “企业类型”一栏应按以下具体类型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一栏只需要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经营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填写。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已核准的企业名称项目调整或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人均为投资者。其中,自然人以本人签名投资,非自然人以公章投资。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核准的项目名称可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资金)等,投资方项目变更除外。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应退还《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者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有效期延长6个月预先核准通知不得再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办理人应使用黑色笔或签字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粘贴确认“与原件一致”。
10. “投资方”和“已核准项目名称调整(投资方除外)”一项可增加行或补充页续签。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应当使用A4纸。按本表格打印,用黑色笔或签字笔签名;手工填写时,请用黑色笔或记号笔整齐填写并签名。
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也可以下载到当地工商部门官网填写,每个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后面都有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填写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后面的说明,充分阅读后理解,按照说明仔细等要求到当地工商局仔细填写,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一定要整齐填写。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