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很多人为了实现公司更好的发展经常选择更改公司名称,那么大家知道网上核名称如何更改公司名称吗?企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的。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会提交的决议,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的决议事项、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者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的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和章程的修改,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决议应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董事签署。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由有关部门批准更名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者签字;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的认证章)。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登记;上述事项未注明提交副本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副本的,公司加盖公章,并说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变更名称必须报经审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名称中使用“集团”,“分享”和“导入和导出”字,应提交相关部门同意设立集团形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批准文件进出口业务。注册公司集团名称或申请核心公司名称时使用“集团”字样的,不得提交
更改公司名称备案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名称,填写《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先起草一个新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如与公司注册处处长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名称相同,将不会获注册。
必须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来更改公司的名称。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不开会时,由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3.领取公司名称变更证书。一般情况下,公司名称变更证明书可在4个工作天内发出。自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变更后员工不能再签订新合同,公告可以解释。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如下:
工商业变化
变更公司名称,首先要做工商变更,复核名称并提交变更申请;
办理新营业执照
公司的营业执照反映了公司名称,所以申请工商变更后,要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海豹突击队
变更完成后,经销商应持新营业执照到印章刻制点制作所有备案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并在规定期限内收回原印章;
银行改变
公司有法人账户的,变更公司名称后,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机构信用代码证书应相应变更。需携带新营业执照、新公章、财务章、法人专用章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机构资信代码证及所有印章;
商标证书变更
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因此,如有商标申请而变更公司名称,则应变更商标证书。
其他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证件变更
例如:社会保障登记证、特证权益证明、著作权证明、公司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许可证(如ICP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公司资质证明(如高新技术证书),如公司有上述证件,还应做相应变更。
以上就是企名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网上核名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对于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前准备好材料办理变更登记。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和处理。企名网络提供专业服务,欢迎您咨询法律。
这家企业改了名字
即处理条件
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名称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应当自核准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名称登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变更名称进行初步审查,并向有变更权限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企业名称的书面意见。
2、处理材料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不。
3处理流程
在线程序
1. 申请人登录工商登记电子管理系统。
2. 选择业务类型,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下载PDF材料,添加电子签名,在线提交申请。
3.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立即将业务进行网上回复,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更正的全部内容。如果不符合验收条件,则予以拒绝,系统将自动生成并发出拒绝通知书。
3.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 如果批准通过,系统将自动生成“名称变更预批准通知书”并且提醒经理可以提前批复姓名通知,经理可以打印或打印到工商登记窗口。如果审批不通过,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名称变更审批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批准注册的原因。
窗口处理过程
1、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 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口头或者5日内一次电话通知申请人需要更正的内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发给《拒绝通知书》。
3.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 批准的,出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不予核准的,出具《企业名称核准变更通知书》,并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一个特殊的链接
没有
四、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东莞大道1楼登记大厅(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五、办理期限
5(工作日)
6、组织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7处理费用
是免费的
8. 法律基础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
第四条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下列企业名称的核准工作:(一)“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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