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名称核准,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注册的企业名称。该名称可直接以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批准,不受地域限制,不受行政区划。
要申请这样的名称,公司必须有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符合条件的,新设立企业和已设立企业均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登记。
包括一些规模和有影响力的集团公司、工业公司和控股公司、投资公司,以及一些工业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外资企业名称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备案,已达到公司名称在全国范围内的专有权保护。
附加信息:
法律效力:
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内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报经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应当在报批前预先核准,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报批;
2、申请人可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户;
3.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者转让;
4、申请人可持《名称预先核准注销通知书》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参考百度百科全书-工商行政管理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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