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一个在市场上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来说,都必须以符合政策要求的公司名称为前提。而且,公司名称作为公司地址,还必须有独特的特点。因此,为了确保公司名称符合工商要求,创业者在使用公司名称时,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名称预先审批。那么,在公司核名之后,如果你更改了公司地址,是否需要重新核名呢?下面的文章将对这个问题给出具体的答案。
事实上,通过公司核名后,即使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公司地址,也不需要重新进行公司核名。也就是说,公司注册成功后,只有在更改公司名称时才需要进行公司核名,其他情况下往往不需要再进行核名。因此,公司地址的变更与公司名称无关。具体程序如下:
1. 准备更换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住所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3)股东会决议和(4)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由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章);(6)跨辖区纳税转移,需要办理迁回原辖区的手续。
2. 掌握改变的过程。一般来说,公司地址的变更,通常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办理);(2)提交公司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到工商部门进行审核;(3)变更登记审批后办理(4)变更公司营业执照(提交上述材料);(5)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准备变更材料,(6)变更税务登记证(带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7)变更银行信息(带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基本开户银行)。
以上是更改公司地址,是否需要核名这个问题具体解答。综上所述,公司名称地址不需要更改。因此,对于想要变更公司经营场所的企业来说,没有必要担心公司名称相关的问题,只需按照所需的手续变更地址即可办理。
搬迁后公司需要核名吗
是的,公司名称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品牌名称+行业特征+组织形式。当公司跨市搬迁时,由于行政区划的变更,需要注册相应的变更企业名称,因为公司名称必须在搬迁到新地址后重新审批。
公司跨市转让需进行税务清算,变更需在税务清算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首先,将原工商注册地址、纳税申报出的申请。然后税务部门进行清算,一切正常,再在税务、工商办迁出,然后去输入地工商、税务办理输入变更。
附加信息: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法人代表签字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收到后,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公司)登记申请授权书》(领取时,公司加盖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授权人;
3.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会提交决议,包括:决议事项和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者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会提交的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和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决议应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董事签署。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更名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 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者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投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赞助人的印章。
6.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参考百度百科全书-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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