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登记创业者过程中,工商核名是其工商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创业者有必要对工商规则和需要具体了解的材料,本文将详细介绍。
一、工商核命名规则
一般来说,创业者在进行核名的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工商核名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同一行业的公司名称不能有相同的名称和发音。
2、核名要反复核对,即有两个以上字体要分别打开名称,如果任何两个字不能使用,那么整个字体就不能使用。
3.避免抄袭大公司的名字
一些企业家为了搓热,想模仿大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规模,但是,这类企业通常的名称或大小受法律保护,即使不同行业和地区,最好不要模仿,因为这样的通过率很低。
4. 想想别的名字
工商局会要求注册时提供3个以上备选名称,但为了防止名称被注册,或字体大小被违反相关规定拒绝,建议创业者最好多准备几个名称,越多越好!
5. 避免使用非法公司名称
公司不得以名人的姓名、地名、英文名、数字、国家等或者其他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名称命名。此外,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或文字:
(一)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造成公众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国人姓名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工业和商业核材料
而且还有工商核环节需要提供材料,主要包括:
1、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工商局个人核对原件);
2.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可以);
3.其他公司名称(一般需要准备5-8个);
4、公司注册地址(提供城市);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6. 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对工商核规则及所需材料的相关介绍。在现实生活中,创业者注册公司为工商核名称,如果对以上事项不够了解,就有必要对介绍的内容进行具体把握,这样才能保证工商核名称链接的有序进行!
工商名称延误解释
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前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意:
1. 投资方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延期通知不得再申请延期。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应退还《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不一致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其他企业,适用本规定。
企业申请登记,应当经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企业名称登记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名称应当分级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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