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字头核名的基本条件
北京国字头核名是指在北京地区,企业希望获得的带有“国”字头的企业名称。这样的企业名称通常被认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因此,申请条件相对较为严格。
1. 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这是北京国字头核名的基本门槛。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这类企业名称适用于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2. 经营范围要求
经营范围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的五大类:对于无行政区划表述且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满足这一条件。
3. 公司名称结构
公司名称结构:北京国字头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依次组成。
4. 特殊字词限制
避免使用禁限字词: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也不能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等。
5. 企业类型限制
特定类型企业适用: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主要适用于中字头和国字头的企业名称核准。
6. 企业注册地要求
注册地在北京:北京国字头核名的企业必须注册在北京。
注意事项
名称有效期: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
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在有效期内,预先核准的名称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
建议在申请前咨询专业的工商注册服务机构获取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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