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工商总局核名条件
根据最新的信息,北京国家工商总局核名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金要求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人民币。
2. 公司类型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需要到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核名。
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必须要到国家总局核名。
3. 企业集团名称核准
企业集团名称核准(包括企业集团):也需要到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核名。
4. 名称中的特殊字样
含有“中国”字样名称核准:如(中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含有“国际”字样名称核准:如: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可能需要额外的批准文件。
5. 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这是申请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第一步。
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申请人需要向住所所在地登记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
具有实际的落户地址: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实际的落户地址。
名称核准后的办理期限:名称核准后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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