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核名的基本要求
国家总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企业的要求较高,旨在彰显企业实力,增加印象分和可信度,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下是国家总局核名的基本要求:
1. 注册资金要求
不带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要求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并且在3个及以上的省级行政区内投资成立公司。
带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特定行业要求:例如,如果行业特点为“实业”,则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若行业特点为“证券”,则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带有“产业”字样的,则需要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含5亿,必须全货币出资)。
2. 其他要求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企业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名称中禁止使用的字词: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3. 核名流程
提供相关信息:需要提供预核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信息等。
提交材料:需要将这些资料提交至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审核,一般审核时间为2-4个工作日。
4. 特殊情况下的核名要求
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
申请不带行政区域的名称:要求任意股东至少在2个省份成立2家公司;申请不带行政区域和行业的名称,要求任意股东至少在2个省份成立3家公司。
以上就是国家总局核名的基本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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