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外资公司核名所需材料
成立外资公司的核名过程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
1. 核名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外资公司核名之前,需要先在中国市场管理局系统注册一个个人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这样可以进入系统查询,了解公司名称的可用性和是否已被占用。
2. 提交的材料
设立外资企业核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由全体投资者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办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涉及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护照等是否要经公证、认证的,具体要求以当地工商部门的解释为准。
3. 核名流程
外资公司的核名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外资企业应准备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复印件;外资企业申请书;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实缴出资额;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出资额、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其他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外资企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并提交书面申请。
审核核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进行核名。
核准名称:审核合格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核准外资企业的名称。
4. 注意事项
名称的构成: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同行业公司字号不能同名不能同音:在进行核名时,需要遵守这一规则,以确保公司名称的独特性。
名称的预查:需要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法人提供,名称预查是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区工商局。
通过上述流程和注意事项,您可以更有效地进行外资公司的核名工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工商注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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