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总局核名条件
北京总局核名,即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这种类型的核名通常适用于想要创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以下是详细的北京总局核名条件:
1. 注册资金要求
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需要达到5000万元以上。
无行政区划且不含行业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超过1亿元。
无行政区划且含发展、实业等特定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同样需要超过1亿元。
2. 行业特点要求
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如实业、证券等,注册资金要求也达到了1亿元以上。
3. 特殊字样使用
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企业名称,需要取得国务院的批复。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4. 名称中禁用字眼
名称中不能包含禁用字眼,例如“亚洲”等。
5. 其他注意事项
名称应该简单通俗易懂,且字号中的所有字应当在《企业名称规范用字库》内。
总局核名并非免费的,且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疑难的公司名称费用相对较贵。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北京总局核名的基本条件,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准备申请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工商注册服务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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