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基本要求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这种类型的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且无地域限制。
1. 注册资本要求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以上。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决定设立的企业,需的批准文件。
企业集团名称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 行业覆盖要求
公司名称中没有地名,又不展示行业:注册要求企业覆盖两个以上的行业。
公司名称中带有(中国):股东要求是外国公司,法人是外国人,并且占股51%以上;预申请的中国企业名称需要与外资公司名称翻译一致。
3. 特殊字词使用要求
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企业在名称中间使用这些字样时需要得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批准。
不含行政区划的名称:可以直接由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禁止使用字母和数字: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4. 其他注意事项
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公司,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以上就是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基本要求。具体的核名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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