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核名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_
受托人: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特此委托受托人办理工商核名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1. 委托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委托受托人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委托受托人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委托权限1.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与工商核名相关的所有文件和文书。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三、委托期限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工商核名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1. 委托人应提供办理工商核名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受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受托人应在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协助委托人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违约责任1. 若因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导致工商核名失败,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受托人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未尽职履行委托事项导致工商核名失败,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条款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_
受托人(签字/盖章):_
日期:_
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注: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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