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核名所需资料和材料
工商总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总局进行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过程。这个过程对于想要获得无行政区划、具有较高知名度或特定字眼(如“中国”、“中华”等)的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1. 基本申请材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该文件需要由全体投资人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投资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申请名称冠以特定字词的文件:如使用“中国”、“中华”等字词,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和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提交的申请书和其他材料应使用A4型纸。
所有需投资人签署的文件,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无区域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要求5000万以上。
无区域无行业公司:注册资金要求1亿元以上。
特定行业特点:如实业、证券等,注册资金同样要求1亿元以上。
企业字号: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且不允许使用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或外国文字。
避免重名:企业字号不得与已有品牌、商标、子号重名、近似或谐音。
审核时效:提交材料后,通常需要3-5个工作日出结果。
名称核准有效期:一般为半年,可进行延期。
2. 特殊要求的申请材料
3. 其他注意事项
4. 注册资金要求
5. 企业字号要求
6. 时限和效力
具体的核名要求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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