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核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工商核名是公司注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这是核名时必须提交的文件之一,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样需要提交,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名称冠以特定字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果申请名称中含有“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等字词,需要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工商注册,最好由两人以上提供,以防其中一方身份信息错误。
法人代表、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两份,是必需的注册材料之一。
企业名称:至少提供五个选项,以便于避免重名。
经营范围:明确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领域。
注册资金:最低1万元以上,一人公司最低10万元。
股东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详细说明每位股东的出资金额及其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
- 公司经营地址:需提供真实的经营地址,并在核名后签订租房合同原件两份。
租赁合同、商用或商住两用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公司没有实际办公场所,需要到相关园区申请注册地址。
公司章程、公司备案书和股东决议:在获取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将这些文件提交至工商局。
企业名称字号的选择:避免使用与名称中其他要素相关的字,以免造成重复。
避免与同行业已注册商标名称一致:在起公司名称时,应先查询中国商标是否已被注册。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通常为六个月,如有正当理由未能完成设立登记,在保留期届满前可申请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 股东及法人的身份证明
3. 公司的基本信息
4. 经营地址证明
5. 其他辅助材料
注意事项
以上资料仅为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专业的工商注册服务机构,以获取最新的相关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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