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核名所需材料
操作工商总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过程。
1. 申请人信息
-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信息:包括股东的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要精确到市、区- 注册资金:根据不同情况,注册资金要求有所不同
- 如果行业特点为“实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如果行业特点为“证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含5亿,必须全货币出资)
- 无行政区域的公司名称,注册资金要求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 无行业公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需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字号查询后再进行报价,看是否属于疑难操作- 提供公司经营范围以及所属行业信息
- 企业名称的选择:应尽可能避免与已核名通过或注册的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相同-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出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2. 公司信息
a. 特殊行业要求
b. 无特定行业要求
3. 其他要求
注意事项
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注意的是:
以上信息汇总了当前最新的总局核名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的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实际操作前再次确认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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