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需要准备的资料
核名,即为拟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取名,是公司注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1.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名资料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字。
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出资方的身份证明。
股东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确定出资方或者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租赁办公场所证明:提供公司的具体经营地址。
企业名称预先审核表:办理人去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审核表,并根据要求准备填写。
无地名公司核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要有3家不同省份的3家子公司。
无区域无行业公司核名:注册资金最少1亿元,认缴,成立时间最少一年,要有3家子公司3个不同省份,最少成立一年。
中国、中华开头企业名称核准: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须有国务院批准文件。
无行政区划企业更名审批: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核后出具企业更名意见书,报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
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 特殊类型企业的核名资料
3. 个体工商户的核名资料
以上资料仅为一般性的指导信息,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注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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