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总局核名条件及办理流程
成都总局核名,即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这种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条件和流程:
办理条件
注册资金要求: - 如果不带行政区划,注册资金要求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
如果不体现行业特点,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如果行业特点为“实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如果行业特点为“证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含5亿,必须全货币出资到位)。
特殊字词使用: - 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需取得国务院的批复。
- 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类型: -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准备材料: - 提供预核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信息。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提交申请: - 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
- 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后续步骤: - 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核名名称不得带有误导、消极意义,避免使用字母和字符等。
在总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预核名称的主营业务、投资人或字号许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名称有效期内总局不予调整信息,申请人应当待名称过期后将名称原件退回总局处理后重新申请名称核准。
以上就是成都总局核名的具体条件和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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